近日,长治市人民政府出台了《长治市农机田间作业燃油补贴实施意见》,明确了农机田间作业燃油补贴实施办法和标准。 《意见》确定,补贴对象:为户籍在该市的农机户、农机大户、农机专业合作社;补贴范围:参加主要粮食生产作物耕、播、收、秸秆还田作业的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;补贴标准:50~80马力(含50马力)的大型拖拉机年完成600亩作业任务,每台补贴400元;80马力(含80马力)以上大型拖拉机年完成800亩作业任务,每台补贴500元;玉米自走式收获机年完成600亩作业任务,每台补贴500元。 《意见》强调,优先补贴农机大户、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承担农机重点示范工程项目的农业机械;未登记注册和年检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享受燃油补贴;未按要求完成作业任务和未经核准公示的机械不得享受燃油补贴。
信息来源:山西农机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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