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,进一步发挥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推动作用,让农民掌握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买到先进、适用的农机具。特发此公告。 一、凡本市范围内农民(含农场职工)、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,生鲜乳收购站,持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向县农机局提出补贴申请。 二、今年补贴机具种类共13大类2739个品种的机具。包括:耕整地机械、种植施肥机械、田间管理机械、收获机械、收获后处理机械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、排灌机械、畜牧水产养殖机械、动力机械、农田基本建设机械、设施农业设备、其它机械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等。 三、对小麦联合收割机、旋播机、米、面、油、蔬菜加工机械、小型挖掘机、沼气抽渣机、垃圾清运机、小四轮拖拉机(非皮带传动性)、汽化炉等10类农业机械实行限量补贴,补贴资金不得超过各县(市、区)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15%。 四、补贴标准继续执行30%的补贴比例。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;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、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、大型免耕播种机、挤奶机械的最高补贴额提高到12万元;玉米、薯类收获机械省财政累加补贴15%。 五、凡农机大户、种粮大户;农民专业合作组织;配套购置机具的;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;“平安农机”示范户;奶农专业合作社、生鲜乳收购站可优先享受补贴。 六、凡核准补贴的农民可在《购机补贴申请表》所列经销商中自主选择。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转卖,违反补贴政策私自转卖的追回补贴资金,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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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中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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